近日,集团公司下发通知,对春节及近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。
通知指出,节日期间是安全事故易发期、高发期,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1月5日“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”以及“集团公司2013年安委会第一次会议”精神,以沧州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“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”为抓手,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,坚决克服松懈、麻痹思想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。
通知指出,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、中国化工及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,结合沧州市正在开展的“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”,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,根据本单位实际,认真做好春节前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全面查找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等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。
通知指出,各单位要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,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。确保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。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。
通知指出,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,确保各项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,安排好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。各单位在“春节”期间加强安全生产调度、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,严格落实专人值班,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。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坚守岗位,做好记录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,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。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请假制度,手机要24小时开机,确保通讯联络畅通,做到有事随叫随到。